网上购物 谨慎选择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消费警示
3•15忠告 2008年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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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购物 谨慎选择
随着电子商务如火如荼地开展,网络在人们的生活中发挥了越来越多的作用,网上购物以其方便快捷、价格低廉的优点渐渐成为消费者的“新宠”。根据信息产业部的最新统计显示,目前我国互联网上网人数已经近亿人,有16.7%的网民经常访问购物网站,其中有过网络购物经验的人占14%。然而,由于此类商务公司网站设立门槛不高,且我国至今还没有专门规范电子商务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这就给个别不法经营者以可乘之机,也给消费者带来了更大的风险,网上购物骗局和纠纷屡屡出现。网上购物风险主要表现是:
一、设置陷阱 骗取货款
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是人们传统的消费观念。但是,网上购物这种买卖双方不见面的销售方式出现后,一些网络经营者设置消费陷阱,以进货渠道不同、挣商家的返点等借口打出超低价格引诱消费者上钩,待收到消费者汇款后便以种种理由搪塞不给货,消费者交涉时,竟发现经营者办公地址是虚构的,联系电话不接或打不通,交易网根本不存在,也没有任何注册信息,消费者损失无法挽回。
二、虚假广告,误导消费
网上购物消费者不能直接见到商品,只能通过网上照片和经营者的宣传广告获取商品信息,信息的真实性难以核实,导致消费者网上购物出现交付与订购商品不符。由于是个人交易缺乏票据和证明,退换货的手续又繁琐,最后往往造成购物者自己吃了哑巴亏,有苦无处诉。齐齐哈尔消费者王女士,在网上购买羽毛球时就遭遇交付与订购不符的问题。她在购买羽毛球前,先从网上购买了两种不同的羽毛球,试用过后选定其中的一种,便上网与商家商定买其中一种羽毛球。在得到商家商品质量的承诺保证后,王女士便在网上购买了一箱羽毛球。一个多星期后,王女士拿到自己所买的羽毛球发现与网上的宣传完全不同,羽毛球毛片不均匀,切边不齐,而且毛片上还有污点。由于缺乏票据和合同等证据,该问题至今难以解决。
三、不讲诚信 发货延迟
一些消费网站不守信誉迟延发货致使消费者迟迟收不到所订购的商品,同商家交涉,劳心伤神,还延误商品的正常使用。哈尔滨市赵同学在网上订购了一本高考复习资料,对方承诺款到半个月内邮到,可一个月的阶段复习已经结束,所需要的资料也没有收到。
四、售后服务无保证
一些网络经营者承诺:商品如有质量问题,可以到当地网点享受“三包”服务。但实际上商品出现质量问题后,当地网点却以种种借口拒绝“三包”服务。更有一些网上经营者根本没设售后服务网点,而经销者又远在外地,消费者要享受“三包”服务极其艰难。伊春市柳先生买了一台笔记本电脑,使用不到1个月的时间,电脑就出现了问题,到电脑维修店维修,硬盘质量有问题,需要更换。柳先生多次联系购物网站,希望从中协调,但他无法拿出发票、信誉卡等证据,而卖家的个人信息也无从查证,因此网站的工作人员也无法协调。随后,柳先生投诉到消协,但因无法举证,消协人员想调解也是无从下手。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经济损失,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
一要慎重选择网络商店。要选择合法的消费网站购物,查实该网站是否经国家信息产业部通信管理局办理网站ICP备案(网站首页底下),设置消费陷阱,是否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大型网站应有红盾注册,点击可查看到该公司的工商资料及是否年检)等合法证件。切记:对于只留联系电话的网站不可轻信,特别是只留小灵通作为单一的联系方式,更要提高警惕。
二要考察消费网站信誉。在网上交易前,要查看它的退货政策及退款保证,如果没有此类的服务政策,就千万不要在那里购买任何商品;其次要对比市场价格,要比较多个购物网站上同类商品的价格,不要被不合常理的低价所诱惑,如价格超低就更要谨慎小心,防止上当受骗。最好交易之前能与卖家仔细沟通,了解对方的信誉再做决定。
三要认真阅读网站“交易规则”。“交易规则”是电子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网上进行交易前,应认真阅读相关的规则及附带条款,尤其注意有关产品质量、交易方式、保修范围及地点、售后服务的承诺、最晚收货时间、退换货程序、免责条款、争议的解决方式等,并将此类凭证打印后保存。
四要认真验货后付款,及时索取购物发票(收据)。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应注意核对收到的商品是否与所订购商品一致,是否有质量保证书。消费者确认所收商品没有问题收货后,不要直接付款到经营者的账户,要使用支付宝或财付通进行交易。必须索取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注意发票日期及发票专用章并妥善保管,为日后商品售后服务及维权提供保证。同时要保留与卖家的往来邮件或手机短信等资料,以备不时之需。
五要及时维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以邮购方式提供商品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货款;并应当承担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若经营者没有按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出现付款后不发货,以及款到后要求加价等行为,消费者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涉及诈骗的则向公安机关报案。
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要求消费网站经营者加强自律,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严格遵守准入制度,实施先行赔付、购物保险等措施,全面保障消费者利益。政府有关部门应加大网络营销监管法规建设,加强网络营销监管力度,严厉打击网络营销不法经营者,营造安全和谐的网上购物环境。
二OO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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